高校嚴禁學生未婚同居 專家:法無禁止即可為
高校嚴禁學生未婚同居 專家:法無禁止即可為
“高校禁止學生未婚同居”,
首先應該承認,在現實語境下,
此事的真正看點,無疑還是在於大學與學生之間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眾所周知,高校和學生之間,既存在著行政法律關係,也存在著民事法律關係。一方面,高校作為特殊的“行政組織”,享有內部事務管理權;另一方面,高校、學生作為平等的主體,
在實際情況中,高校的行政權力往往構成了對學生民事權利的壓制。這種關係模式下,許多大學的內部規則通常不具有可訴性。明乎此,再來看大學嚴禁未婚同居事件,公眾或許會發現,此事真正值得擔憂的地方在於,校方完全用行政權力的支配性取代了兩個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應有的協商、授權和訂立契約的過程。
大學行使內部事務管理權的邊界在哪裡?在高校行政權力的壓倒性強勢之下,大學生的法定權利又該如何捍衛?認真看待“高校嚴禁未婚同居”,超越那些曖昧的聯想和世俗眼光,我們終究會發現,此事原本是如此的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