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程式分幾步 每一步都應該怎麼做
訴訟離婚就是通過法律的途徑結束婚姻關係。只要你想通過法律的途徑,
首先需要向有關機構遞交《民事訴狀》。法院在一周內受理,並通知雙方當事人。在立案之後,5天內要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在拿到副本後,要在15天內提出答辯。同理,法院在收到答辯後,五天內發送給原告。即便是被告沒有出示答辯的狀紙也沒關係的,因為這並不會影響案件的發展。
在確定什麼時候開庭後,
再次審理,要求在三個月內結束,無論結果是否滿意,均為有效。若依據法律,
自願離婚就比較簡單了。在生活中,根據相關規定,夫妻二人和平分手的,須到相關部門協議離婚。在戶籍所在地即可辦理。首先,需要申請。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出於自願的。雙方中有一方被脅迫或是欺瞞的,
第二步是審查,相關部門對離婚申請根據相關規定認真核實,審查的主要內容有雙方離婚意願是否均為自願,在子女撫養、經濟財產及債務方面等處理是否合理。
第三步,經核查各項材料均為屬實並符合規定的,給予批准。有關部門在一個月之內要登記完善,並將離婚證分發到雙方手中,收回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