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分居期間可以談戀愛嗎 警惕重婚罪的法律邊界

很多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會選擇分居。因為婚姻法有分居兩年判定離婚的規定,

所以,很多人以為分居是可以自動離婚的必要條件。分居期間,夫妻雙方漠視這段婚姻,以為它並不存在了,慢慢的,就開始接觸新的異性,開始暢想著新的戀情。

談戀愛,對於成年人來說,本該是自由的。但若你還是分居狀態,或許有些法律常識你先要搞搞清楚。那麼,分居期間到底能不能談戀愛呢?

分居狀態,並不是離婚。而且就算你們分居兩年,也未必符合自動離婚的條件。法律上對自動離婚的判定,除了分居的年限限制,還有感情上的判定,那就是夫妻雙方的確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口水無憑,法院需要確鑿的證據。而且分居狀態必須是連續的,不能是心血來潮,隔三差五的。所以,在分居的時候,

你還是已婚狀態。既然分居屬於已婚狀態,那麼,你這時候談戀愛就是婚外情。

或許你認為婚外情不違法,只屬於道德範疇。但是,你忽略了一個事實。如果你們同居,且以夫妻名義同居,那麼,你的婚外情就算是事實婚姻。在已婚狀態下,又有一個事實婚姻存在,

這種行為已經算是重婚了。

重婚是違法行為,如果要予以追究,恐怕會非常麻煩。而且分居兩年想要自動離婚也無法成立,恐怕要走司法程式。且因為你有事實婚姻存在,離婚案件會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