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欠債老公有義務還嗎? 具體細節需要具體分析
俗話說:“父債子還,夫債妻償。”其實,在婚內債務案件中,根據不同的情形,法官可能會判配偶承擔連帶責任,也可能判配偶不負連帶責任。那麼,兩種判決結果的依據是什麼呢?
丈夫保證書成妻子擔責證據
妻子用丈夫保證書證丈夫借錢賭博,卻被判擔責
丈夫以做生意為由,分兩次找人借了14.2萬元,卻遲遲未能還債,債主遂將丈夫和妻子夫妻二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丈夫還錢、妻子承擔連帶責任。
庭審中,妻子提出,
法院判決:經過審理,法院對債主的請求予以支持。最終,同安法院判決,丈夫應償還相應債務14.2萬元,妻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官說法
該事件中,借款發生在兩被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此外,妻子出示保證書擬證明債主明知其丈夫借款系用於賭博,但該保證書是丈夫出具給妻子的,債主並不知情,且丈夫述稱其向債主借款理由是生意周轉需要,因此妻子主張“借款用於賭博、債主明知丈夫借款用於賭博”缺乏事實依據,
民間借貸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承擔還款責任,關鍵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質。 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麼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內有償還責任; 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於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